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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属于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受了工伤,工伤申报的流程是什么?
- 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需在30日内到市社保中心城中区经办网点或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申请工伤认定。
2.劳动能力
工伤人员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到市社保中心城中区经办网点或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领取《柳州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柳州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3工伤待遇申报
做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前往我市任一社保经办网点办理工伤待遇申请。
我市各城区社保经办网点地址 :
三、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哪些?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十)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费用。
四、职工受工伤,哪些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费用。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