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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社发〔2023〕15号
关于认定“三江县原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为就业帮扶车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相关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持续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促进脱贫人口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21〕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加快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吸纳脱贫家庭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经审查,符合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条件并公示,现认定三江县原子科技有限公司为三江县就业帮扶车间。
三江侗族自治县 三江侗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