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字〔2024〕7号 江县2024年转拨27所自治区普惠性 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教育  |   发布日期: 2024-03-19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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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3〕139号)文件,自治区已经下达我县2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62.22万元。现教育局根据要求转发到各乡镇中心校,各乡镇中心校根据资金分配情况发放到各幼儿园,并作如下说明。

一、支持金额。2021、2022、2023三年我县共有27所民办幼儿园获得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资格,发放生均奖补59.22万元(每年生均奖补200元),一次性奖补3万元(获得自治区普惠民办幼儿园资格后给予一次性奖补政策支持)。分年度发放情况如下:

(一)2021年9所区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1年第五批重评7所,2021年新评2所)。两批次分别发放资金是21.46万元和4.2万元,发放2021年两批次9所幼儿园奖补资金小计25.66万元。

(二)2022年有15所区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2年第六批重评7所,2022年新评8所)。两批次分别发放资金是11.9万元和15.64万元,发放2022年两批次15所幼儿园奖补资金小计27.54万元。

(三)2023年有3所区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3年重评第四批1所,2023年重评第七批1所,2023年新评1所)。三批次分别发放资金是1.44万元、2.34万元、5.24万元;发放2023年三批次幼儿园奖补资金小计9.02万元。

(四)全县三年共有27所(2021年9所、2022年15所、2023年3所)自治区普惠民办幼儿园。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3〕139号)的文件要求对全县27所自治区普惠民办园进行扶持奖补。

(五)分配原则,2023年新认定的1所幼儿园获一次性奖补30000元,每生每年获200元生均奖补;其余的26所都属于重评幼儿园,每生每年获200元生均奖补。

二、主要用途新评的幼儿园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职工社会保险(硬性要求)、园舍租金、补充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园舍维修改造等。重评幼儿园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社保和园舍租金等。

三、资金管理。各乡镇中心校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各乡镇中心校严格按县财政局要求建立独立的报账档案材料和报账程序,要求各幼儿园建立报账档案材料,建立流水账。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机制,指导幼儿园规范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自觉接受审计和监督。

四、报账要求。中心校在民办幼儿园报账时要严格审核材料,严把报账材料关,准确核实职工社保报账的身份真实性。

五、报账时限20249完成所有的报帐程序,完成全额拨付工作

附件:三江县2024转拨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名单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319

此件公开发布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3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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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三教字〔2024〕7号 江县2024年转拨27所自治区普惠性 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19 16:10

来源: 三江县教育

各乡(镇)中心校、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3〕139号)文件,自治区已经下达我县2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62.22万元。现教育局根据要求转发到各乡镇中心校,各乡镇中心校根据资金分配情况发放到各幼儿园,并作如下说明。

一、支持金额。2021、2022、2023三年我县共有27所民办幼儿园获得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资格,发放生均奖补59.22万元(每年生均奖补200元),一次性奖补3万元(获得自治区普惠民办幼儿园资格后给予一次性奖补政策支持)。分年度发放情况如下:

(一)2021年9所区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1年第五批重评7所,2021年新评2所)。两批次分别发放资金是21.46万元和4.2万元,发放2021年两批次9所幼儿园奖补资金小计25.66万元。

(二)2022年有15所区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2年第六批重评7所,2022年新评8所)。两批次分别发放资金是11.9万元和15.64万元,发放2022年两批次15所幼儿园奖补资金小计27.54万元。

(三)2023年有3所区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3年重评第四批1所,2023年重评第七批1所,2023年新评1所)。三批次分别发放资金是1.44万元、2.34万元、5.24万元;发放2023年三批次幼儿园奖补资金小计9.02万元。

(四)全县三年共有27所(2021年9所、2022年15所、2023年3所)自治区普惠民办幼儿园。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3〕139号)的文件要求对全县27所自治区普惠民办园进行扶持奖补。

(五)分配原则,2023年新认定的1所幼儿园获一次性奖补30000元,每生每年获200元生均奖补;其余的26所都属于重评幼儿园,每生每年获200元生均奖补。

二、主要用途新评的幼儿园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职工社会保险(硬性要求)、园舍租金、补充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园舍维修改造等。重评幼儿园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社保和园舍租金等。

三、资金管理。各乡镇中心校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各乡镇中心校严格按县财政局要求建立独立的报账档案材料和报账程序,要求各幼儿园建立报账档案材料,建立流水账。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机制,指导幼儿园规范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自觉接受审计和监督。

四、报账要求。中心校在民办幼儿园报账时要严格审核材料,严把报账材料关,准确核实职工社保报账的身份真实性。

五、报账时限20249完成所有的报帐程序,完成全额拨付工作

附件:三江县2024转拨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名单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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