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字〔2022〕16号关于审批许可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 博艺幼儿园办学资质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2-04-11 10:20    |  作者: 廖校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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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桂教基教〔2013〕53号)》文件精神,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博艺幼儿园经过申请筹设、正式申请等程序,经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督导评估领导小组评议,审批许可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博艺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办学资质,发放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幼儿园类别)有效期为三年(2022年4月11日—2025年4月10日止),对获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作如下要求:

一、接受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服从当地政府和乡镇中心校管理,配合教育业务部门的教学指导。

二、接受县级相关部门和当地乡镇部门的检查,定期接受相关部门年检工作;积极参与相关教育教学活动,接受上级的各项培训及评估工作。

三、继续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增添各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加强业务学习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四、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排除园舍消防安全隐患,开展幼儿园安全演练工作,预防园内外暴力事件。

五、全面遵循幼儿教育规律,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认真履行国家颁布的《3-6周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杜绝幼儿园“小学化”教学。

六、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定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努力办社会、家长满意的教育。

     七、办学过程中如有违反相关国家法律和教育法律法规且不服从整改和改正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自治区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给予取消办学质资。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 4月11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网络)主动公开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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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字〔2022〕16号关于审批许可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 博艺幼儿园办学资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1 10:20

来源: 三江县教育局   作者: 廖校明

各乡(镇)中心校、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桂教基教〔2013〕53号)》文件精神,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博艺幼儿园经过申请筹设、正式申请等程序,经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督导评估领导小组评议,审批许可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博艺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办学资质,发放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幼儿园类别)有效期为三年(2022年4月11日—2025年4月10日止),对获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作如下要求:

一、接受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服从当地政府和乡镇中心校管理,配合教育业务部门的教学指导。

二、接受县级相关部门和当地乡镇部门的检查,定期接受相关部门年检工作;积极参与相关教育教学活动,接受上级的各项培训及评估工作。

三、继续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增添各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加强业务学习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四、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排除园舍消防安全隐患,开展幼儿园安全演练工作,预防园内外暴力事件。

五、全面遵循幼儿教育规律,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认真履行国家颁布的《3-6周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杜绝幼儿园“小学化”教学。

六、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定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努力办社会、家长满意的教育。

     七、办学过程中如有违反相关国家法律和教育法律法规且不服从整改和改正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自治区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给予取消办学质资。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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