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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一、免保教费对象
在公办和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含看护点)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包括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就读学校申请。
二、资助标准
学前免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实际缴纳的保教费标准高于每年1500元的,差额部分由幼儿园所在市、县级财政按照实际享受政策的人数对所在幼儿园予以弥补。民办幼儿园经批准的保教费标准高于每年1500元的差额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家庭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