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字〔2023〕23号关于开展三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三江县教育  |   发布日期: 2023-04-28 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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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下称“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政策实施成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开展柳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柳学生营养〔2023〕1号)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2〕2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学生营养办〔2015〕1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治理,全面排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制度建设、资金使用、食材采购、食品安全、供餐质量和职责履职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风险点,及时治理违规违纪隐患,坚决纠正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出现的违规操作等问题,提升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水平,保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守住食品和资金安全底线,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二、工作对象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含教学点)。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自2023年5月至12月结束,分自查自纠、县级检查、问题整改、市级督查、巩固提升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自查自纠。(5月)

各学校认真对照《柳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风险防控手册》(见附件1)开展自查自纠,紧扣廉政风险点,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学校突出问题,梳理本单位廉政风险清单,制定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方案,完成自查书面报告。各学校于5月21日前将本单位的廉政风险清单、防控工作方案及自查报告报县营养办。

(二)县级检查。(6月)

县营养办以本县自查发现问题情况为重点进行检查和复查,具体分工(见附件2)。

(三)问题整改。(7月)

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项研究并整改。各学校(中心校负责收集小学、教学点并以中心校为单位)于7月20前形成整改报告报县营养办。

(四)市级督查。(9月)

市级将根据各学校报送的报告(特别是“零报告”),以及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对工作部署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五)巩固提升。(10-12月)

各学校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逐项排查,举一反三、追根溯源,归纳提炼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专题报告。各学校于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专题报告报县营养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三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吴永华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海金 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杨信花 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胡献伦 县教育局副局长

员:县营养办、纪检室、计财股、安稳股、核算中心、资助中心及三江县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胡太元(营养办主任),副主任杨立洁(纪检室主任),副主任曲丽珍(核算中心主任),联络员:彭永雄联系电话:0772-8617103

(二)强化责任担当。要把整治和查处营养改善计划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本次专项治理的重要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教育局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深化查纠成果。

五、其他事项

各学校报送的材料需盖章后转化为PDF传至邮箱: sjmfwc@163.com。未尽事宜,请与县营养办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胡太元,8617103。

附件: 1.关于开展柳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

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三江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分组

安排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8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4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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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与规划

三教字〔2023〕23号关于开展三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28 11:15

来源: 三江县教育

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下称“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高政策实施成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开展柳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柳学生营养〔2023〕1号)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2〕2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学生营养办〔2015〕1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治理,全面排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制度建设、资金使用、食材采购、食品安全、供餐质量和职责履职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风险点,及时治理违规违纪隐患,坚决纠正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出现的违规操作等问题,提升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水平,保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守住食品和资金安全底线,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二、工作对象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含教学点)。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自2023年5月至12月结束,分自查自纠、县级检查、问题整改、市级督查、巩固提升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自查自纠。(5月)

各学校认真对照《柳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风险防控手册》(见附件1)开展自查自纠,紧扣廉政风险点,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学校突出问题,梳理本单位廉政风险清单,制定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方案,完成自查书面报告。各学校于5月21日前将本单位的廉政风险清单、防控工作方案及自查报告报县营养办。

(二)县级检查。(6月)

县营养办以本县自查发现问题情况为重点进行检查和复查,具体分工(见附件2)。

(三)问题整改。(7月)

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项研究并整改。各学校(中心校负责收集小学、教学点并以中心校为单位)于7月20前形成整改报告报县营养办。

(四)市级督查。(9月)

市级将根据各学校报送的报告(特别是“零报告”),以及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对工作部署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五)巩固提升。(10-12月)

各学校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逐项排查,举一反三、追根溯源,归纳提炼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专题报告。各学校于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专题报告报县营养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三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吴永华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海金 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杨信花 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胡献伦 县教育局副局长

员:县营养办、纪检室、计财股、安稳股、核算中心、资助中心及三江县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胡太元(营养办主任),副主任杨立洁(纪检室主任),副主任曲丽珍(核算中心主任),联络员:彭永雄联系电话:0772-8617103

(二)强化责任担当。要把整治和查处营养改善计划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本次专项治理的重要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教育局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深化查纠成果。

五、其他事项

各学校报送的材料需盖章后转化为PDF传至邮箱: sjmfwc@163.com。未尽事宜,请与县营养办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胡太元,8617103。

附件: 1.关于开展柳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

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三江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分组

安排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8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4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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