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关于2022年三江县住建局第二季度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县住建局  |   发布日期: 2022-07-26 17:30    |
  • 字体大小:[
  • ]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三建管〔202236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711日起开展2022年三江县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项目共40个在建项目,其中涉及建设单位25家、施工单位21家、监理单位25家。本次检查后共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4,隐患整改建议书24份,停工率为10%,整改率为60%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参建责任主体单位能严格落实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扎实部署二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一些薄弱环节有明显改进,责任主体和质量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断健全,未发生质量安全人员死亡事故,质量安全形势整体平稳。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加强。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质量安全考评,及时督促质量安全问题整改,认真落实部署雨季汛期及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质量安全基本可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建设单位方面。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仍然存在未批先建(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的情况,有的甚至在检查时已施工至主体结构但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及时消除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比较普遍。

  2. 施工单位方面。一是检查的项目管理人员到位率较低,部分项目总监长期未在现场履职。二是公司季度检查、或分公司月度检查资料不齐全,检查资料中无检查通知、检查人员授权文件、检查通报资料不齐全。三是未按通病防治方案执行,未按要求制作样板,无三级教育内容,公司,分公司未按检查制度进行检,无公司、分公司检查通报,质量、安全资料与施工不同步严重缺失。四是无应急救援预案,未进行相关应急救援演。五是未严格按照我局下发(三建管〔202236号)文件要求,开展检查重点逐项自查自纠。

  3. 监理单位方面。一是检查的项目监理人员到位率较低,部分项目总监长期未在现场履职。二是现场无监理信息情况及亲笔签名式样无公司和分公司的检查通报文件周例会纪要不全,平行检查记录流于形式,无法真实体现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三是质量、安全资料不齐全与施工不同步,无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资料,无现场人员复核记录。四是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管力度不足,发出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无安全隐患方面的整改内容,监理下发的整改无回复,未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反馈整改情况。五是无提供材料报验单及进场主要设备仪器进场报验。六是未严格按照我局下发(三建管〔202236号)文件要求,开展检查重点逐项自查自纠。

  4. 重大危险源方面。一是部分项目现场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但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或论证后的方案未按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并进行方案二次报审报批。二是部分工地的施工项目部、监理部对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的辨识错误,未落实相关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010号)的要求,三是未落实重大危险源和危大工程设置公示牌、验收牌的要求和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要求。 四是部分施工现场存在高切坡且未设置边坡支护,相关责任单位未能提供边坡支付方案,裸土未拉网覆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四)工程实体质量方面。部分项目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力度不够。如混凝土成型质量较差,烂根、爆模等质量缺陷较突出;填充墙体拉结筋设置不规范、竖向灰缝不饱满,二次结构混凝土浇筑不密实,抽测构件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钢筋机械连接质量控制不严,接头钢筋断面不平整,丝牙破损,有效丝牙长度不足;厕所、屋面伸缩缝等关键部位防水施工不规范,屋面、外墙渗漏问题防治措施不到位;悬挑构件受力钢筋位移。

(五)起重机械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起重机械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进行安装检测、未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二是部分项目起重机械未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或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存在造假情况。三是部分项目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四是塔吊底部长期积水无处理措施。

(六)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方面。一是部分工地围栏创城公益广告少,宣传宣传氛围不浓;二是部分工地围栏创城公益广告未到达覆盖率50%以上,宣传宣传氛围不浓;三是部分施工现场防范扬尘污染措施不到位,未配备洗车槽及冲洗平台。

(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面。部分项目现场无消防平面布置图,消防检查制度及消防检查记录,疏散指示牌及安全警示标语,未组织消防应急预案及演练。未设置消防水管或虽有消防水管但管径,数量等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消防安全制度未落实,施工现场、项目部未配备灭火器,无消防水源;临时建筑、办公区和厨房及仓库防火间距不足。

(八)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部分项目未设置实名制考勤通道,现场维权告示牌信息(设立不规范,无发放月工资记录、月考勤记录)、劳务用工花名册不明细、劳务用工考勤记录未核对、劳资专管员未签字、考勤表不符合要求、无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相关资料。

(九)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执行方面。部分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对执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认识不足,未能有效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方面。部分项目未建立已各责任主体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部分项目新冠专项检查开展不到位、记录信息不规范出现低温高温现象、现场口罩数量储备严重不足、未落实返工人员“三码”联查记录、现场消杀工作不到位无记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不到位、对疫情重点地区休假人员未进行逐一联系,通知暂缓返回三江县,部分现场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

三、处理意见

(一)县质安中心将本季度检查中停工整改的项目列入“严管工程”项目名单,加大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力度。对本季度检查中停工整改的项目,我局将在下一次检查中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我局将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对拒不整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予以相应的诚信扣分,县质安中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未现场履职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予以相应的动态扣分。




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726





7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政务公开

县住建局:关于2022年三江县住建局第二季度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07-26 17:30

来源: 县住建局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三建管〔202236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711日起开展2022年三江县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项目共40个在建项目,其中涉及建设单位25家、施工单位21家、监理单位25家。本次检查后共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4,隐患整改建议书24份,停工率为10%,整改率为60%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参建责任主体单位能严格落实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扎实部署二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一些薄弱环节有明显改进,责任主体和质量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断健全,未发生质量安全人员死亡事故,质量安全形势整体平稳。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加强。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质量安全考评,及时督促质量安全问题整改,认真落实部署雨季汛期及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质量安全基本可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建设单位方面。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仍然存在未批先建(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的情况,有的甚至在检查时已施工至主体结构但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及时消除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比较普遍。

  2. 施工单位方面。一是检查的项目管理人员到位率较低,部分项目总监长期未在现场履职。二是公司季度检查、或分公司月度检查资料不齐全,检查资料中无检查通知、检查人员授权文件、检查通报资料不齐全。三是未按通病防治方案执行,未按要求制作样板,无三级教育内容,公司,分公司未按检查制度进行检,无公司、分公司检查通报,质量、安全资料与施工不同步严重缺失。四是无应急救援预案,未进行相关应急救援演。五是未严格按照我局下发(三建管〔202236号)文件要求,开展检查重点逐项自查自纠。

  3. 监理单位方面。一是检查的项目监理人员到位率较低,部分项目总监长期未在现场履职。二是现场无监理信息情况及亲笔签名式样无公司和分公司的检查通报文件周例会纪要不全,平行检查记录流于形式,无法真实体现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三是质量、安全资料不齐全与施工不同步,无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资料,无现场人员复核记录。四是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管力度不足,发出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无安全隐患方面的整改内容,监理下发的整改无回复,未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反馈整改情况。五是无提供材料报验单及进场主要设备仪器进场报验。六是未严格按照我局下发(三建管〔202236号)文件要求,开展检查重点逐项自查自纠。

  4. 重大危险源方面。一是部分项目现场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但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或论证后的方案未按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并进行方案二次报审报批。二是部分工地的施工项目部、监理部对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的辨识错误,未落实相关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010号)的要求,三是未落实重大危险源和危大工程设置公示牌、验收牌的要求和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要求。 四是部分施工现场存在高切坡且未设置边坡支护,相关责任单位未能提供边坡支付方案,裸土未拉网覆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四)工程实体质量方面。部分项目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力度不够。如混凝土成型质量较差,烂根、爆模等质量缺陷较突出;填充墙体拉结筋设置不规范、竖向灰缝不饱满,二次结构混凝土浇筑不密实,抽测构件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钢筋机械连接质量控制不严,接头钢筋断面不平整,丝牙破损,有效丝牙长度不足;厕所、屋面伸缩缝等关键部位防水施工不规范,屋面、外墙渗漏问题防治措施不到位;悬挑构件受力钢筋位移。

(五)起重机械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起重机械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进行安装检测、未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二是部分项目起重机械未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或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存在造假情况。三是部分项目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四是塔吊底部长期积水无处理措施。

(六)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方面。一是部分工地围栏创城公益广告少,宣传宣传氛围不浓;二是部分工地围栏创城公益广告未到达覆盖率50%以上,宣传宣传氛围不浓;三是部分施工现场防范扬尘污染措施不到位,未配备洗车槽及冲洗平台。

(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面。部分项目现场无消防平面布置图,消防检查制度及消防检查记录,疏散指示牌及安全警示标语,未组织消防应急预案及演练。未设置消防水管或虽有消防水管但管径,数量等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消防安全制度未落实,施工现场、项目部未配备灭火器,无消防水源;临时建筑、办公区和厨房及仓库防火间距不足。

(八)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部分项目未设置实名制考勤通道,现场维权告示牌信息(设立不规范,无发放月工资记录、月考勤记录)、劳务用工花名册不明细、劳务用工考勤记录未核对、劳资专管员未签字、考勤表不符合要求、无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相关资料。

(九)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执行方面。部分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对执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认识不足,未能有效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方面。部分项目未建立已各责任主体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部分项目新冠专项检查开展不到位、记录信息不规范出现低温高温现象、现场口罩数量储备严重不足、未落实返工人员“三码”联查记录、现场消杀工作不到位无记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不到位、对疫情重点地区休假人员未进行逐一联系,通知暂缓返回三江县,部分现场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

三、处理意见

(一)县质安中心将本季度检查中停工整改的项目列入“严管工程”项目名单,加大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力度。对本季度检查中停工整改的项目,我局将在下一次检查中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我局将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对拒不整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予以相应的诚信扣分,县质安中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未现场履职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予以相应的动态扣分。




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726





7






版权所有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地址/AD: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江峰街7号
政府热线:0772-8612234 维护电话:0772-8611297
网站标识码:450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