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关于2021年三江县住建局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县住建局  |   发布日期: 2022-01-17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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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三江县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三建管〔202111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11220日起开展2021年三江县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项目共34个在建项目,其中涉及建设单位24家、施工单位20家、监理单位25家。本次检查后共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8,隐患整改建议书18份,停工率为23.8%,整改率为52.9%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施工单位履职方面。一是检查的项目管理人员到位率较低二是公司季度检查、分公司月度检查资料不齐全,检查资料中无检查通知、检查人员授权文件、检查通报资料不齐全。三是未按通病防治方案执行,未按要求制作样板无三级教育内容公司分公司未按检查制度进行检,无公司分公司检查通报质量安全资料与施工不同步严重缺失。四是无应急救援预案,未进行相关应急救援演。五是未严格按照我局下发(三建管〔2021113)文件要求,开展检查重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

  2. 监理单位履职方面。一是检查的项目监理人员到位率较低二是现场无监理信息情况及亲笔签名式样无公司和分公司的检查通报文件周例会纪要不全平行检查记录流于形式,无法真实体现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三是质量、安全资料不齐全与施工不同步无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资料无现场人员复核记录是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管力度不足,发出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无安全隐患方面的整改内容,监理下发的整改无回复,未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反馈整改情况。五是无提供材料报验单及进场主要设备仪器进场报验。六是未严格按照我局下发(三建管〔2021113)文件要求,开展检查重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

  3. 重大危险源方面。一是部分项目现场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但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或论证后的方案未按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并进行方案二次报审报批。二是部分工地的施工项目部、监理部对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的辨识错误,未落实相关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010号)的要求,三是未落实重大危险源和危大工程设置公示牌、验收牌的要求和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要求。 

(四)起重机械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起重机械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进行安装检测、未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二是部分项目起重机械未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或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存在造假情况。三是部分项目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五)创建文明城市施工方面。一是部分工地围栏创城公益广告少,宣传宣传氛围不浓;二是部分工地围栏创城公益广告未到达覆盖率50%以上,宣传宣传氛围不浓;三是部分施工现场防范扬尘污染措施不到位,未配备洗车槽及冲洗平台。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面。部分项目现场无消防平面布置图,消防检查制度及消防检查记录,疏散指示牌及安全警示标语,未组织消防应急预案及演练。未设置消防水管或虽有消防水管但管径,数量等不符合要求。

)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部分项目现场维权告示牌信息(设立不规范,无发放月工资记录、月考勤记录)、总承包企业按工程进度结算节点向建设单位申报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佐证材料(分账标注工资性工程款数额)未标注工资性工程款数额、劳务用工花名册不明细、劳务用工考勤记录未核对、劳资专管员未签字、考勤表不符合自治区要求、无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相关资料。

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执行方面部分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对执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认识不足,未能有效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方面。部分项目未建立已各责任主体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部分项目尚未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知识宣教,部分项目未按要求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

三、处理意见及表扬企业

(一)对本次检查中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对以下项目(企业)予以全点名通报批评(详见附件1)。

(二)对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较好及安全文明措施落实较好的项目(企业)予以全点名通报表扬,详见附件2

(三)县质安中心将本季度检查中停工整改的项目列入“严管工程”项目名单,加大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力度。对本季度检查中停工整改的项目,我局将在下一次检查中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四)我局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对拒不整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予以相应的诚信扣分,县质安中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未现场履职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予以相应的动态扣分。


附件:1通报批评项目及相关企业名单

2通报表扬项目及相关企业名单





附件1

通报批评项目及相关企业名单

序号

批评涉及项目

批评涉及企业

1

三江县浔江半岛综合楼工程项目

柳州市三江县盛世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2

三江国际商贸城项目

三江县宏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维纳斯环境艺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广西北洋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3

三江县侗族文化博览体验中心项目

三江县天下侗寨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广西友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广西北洋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4

三江县第五小学配套道路项目

三江县程阳桥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陕西中交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5

三江县文体中心边坡支护项目

三江祥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广西益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6

三江县碧桂园项目

柳州市侗碧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广西益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

7

三江县妇幼保健院配套道路项目

三江县程阳桥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柳州市鑫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

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

附件2

通报表扬项目及相关企业名单

序号

表扬项目

表扬企业

1

三江县侗乡·绿岸项目

三江县侗乡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广西柳地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柳州大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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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县住建局:关于2021年三江县住建局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01-17 17:30

来源: 县住建局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三江县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三建管〔202111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11220日起开展2021年三江县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项目共34个在建项目,其中涉及建设单位24家、施工单位20家、监理单位25家。本次检查后共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8,隐患整改建议书18份,停工率为23.8%,整改率为52.9%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施工单位履职方面。一是检查的项目管理人员到位率较低二是公司季度检查、分公司月度检查资料不齐全,检查资料中无检查通知、检查人员授权文件、检查通报资料不齐全。三是未按通病防治方案执行,未按要求制作样板无三级教育内容公司分公司未按检查制度进行检,无公司分公司检查通报质量安全资料与施工不同步严重缺失。四是无应急救援预案,未进行相关应急救援演。五是未严格按照我局下发(三建管〔2021113)文件要求,开展检查重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

  2. 监理单位履职方面。一是检查的项目监理人员到位率较低二是现场无监理信息情况及亲笔签名式样无公司和分公司的检查通报文件周例会纪要不全平行检查记录流于形式,无法真实体现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三是质量、安全资料不齐全与施工不同步无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资料无现场人员复核记录是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管力度不足,发出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无安全隐患方面的整改内容,监理下发的整改无回复,未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反馈整改情况。五是无提供材料报验单及进场主要设备仪器进场报验。六是未严格按照我局下发(三建管〔2021113)文件要求,开展检查重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

  3. 重大危险源方面。一是部分项目现场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但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或论证后的方案未按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并进行方案二次报审报批。二是部分工地的施工项目部、监理部对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的辨识错误,未落实相关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010号)的要求,三是未落实重大危险源和危大工程设置公示牌、验收牌的要求和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要求。 

(四)起重机械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起重机械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进行安装检测、未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二是部分项目起重机械未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或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存在造假情况。三是部分项目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五)创建文明城市施工方面。一是部分工地围栏创城公益广告少,宣传宣传氛围不浓;二是部分工地围栏创城公益广告未到达覆盖率50%以上,宣传宣传氛围不浓;三是部分施工现场防范扬尘污染措施不到位,未配备洗车槽及冲洗平台。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面。部分项目现场无消防平面布置图,消防检查制度及消防检查记录,疏散指示牌及安全警示标语,未组织消防应急预案及演练。未设置消防水管或虽有消防水管但管径,数量等不符合要求。

)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部分项目现场维权告示牌信息(设立不规范,无发放月工资记录、月考勤记录)、总承包企业按工程进度结算节点向建设单位申报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佐证材料(分账标注工资性工程款数额)未标注工资性工程款数额、劳务用工花名册不明细、劳务用工考勤记录未核对、劳资专管员未签字、考勤表不符合自治区要求、无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相关资料。

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执行方面部分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对执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认识不足,未能有效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方面。部分项目未建立已各责任主体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部分项目尚未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知识宣教,部分项目未按要求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

三、处理意见及表扬企业

(一)对本次检查中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对以下项目(企业)予以全点名通报批评(详见附件1)。

(二)对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较好及安全文明措施落实较好的项目(企业)予以全点名通报表扬,详见附件2

(三)县质安中心将本季度检查中停工整改的项目列入“严管工程”项目名单,加大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力度。对本季度检查中停工整改的项目,我局将在下一次检查中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四)我局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对拒不整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予以相应的诚信扣分,县质安中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未现场履职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予以相应的动态扣分。


附件:1通报批评项目及相关企业名单

2通报表扬项目及相关企业名单





附件1

通报批评项目及相关企业名单

序号

批评涉及项目

批评涉及企业

1

三江县浔江半岛综合楼工程项目

柳州市三江县盛世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2

三江国际商贸城项目

三江县宏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维纳斯环境艺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广西北洋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3

三江县侗族文化博览体验中心项目

三江县天下侗寨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广西友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广西北洋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4

三江县第五小学配套道路项目

三江县程阳桥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陕西中交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5

三江县文体中心边坡支护项目

三江祥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广西益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6

三江县碧桂园项目

柳州市侗碧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广西益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

7

三江县妇幼保健院配套道路项目

三江县程阳桥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柳州市鑫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

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

附件2

通报表扬项目及相关企业名单

序号

表扬项目

表扬企业

1

三江县侗乡·绿岸项目

三江县侗乡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广西柳地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柳州大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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