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住建局  |   发布日期: 2022-04-28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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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6

  


  

三江侗族自治县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我县目前房地产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等重要精神,进一步激发我县房地产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促投资、增供给、抑房价、稳市场”的原则进一步通过金融性政策性扶持,将稳定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具体举措

  

(一)实行购房契税补贴。财政部门统筹资金,对在我县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1231日期间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购房契税发票时间为准购房的居民家庭或个人给予购房契税补贴,具体补贴措施如下:

  

第一类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卫健系统、公安系统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身份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1.购买三江侗族自治县范围内的商品住房2.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购房契税发票时间均在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1231日期间同时符合上述2项条件的,政府给予全额契税补贴。  

  

第二类留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才(员)。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购房当月前在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以及在三江侗族自治县投资企业并属规上企业的正式聘用人员(购房当月前在所属企业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人员身份以所属规上企业出具的证明为准)1.购买三江侗族自治县范围内的商品住房2.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购房契税发票时间均在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1231日期间同时符合上述2项条件的,政府给予全额契税补贴。

  

第三类户籍所在地在三江侗族自治县的外来人员。1.在三江侗族自治县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2.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购房契税发票时间均在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1231日期间同时符合上述2项条件的,政府给予全额契税补贴。  

  

第四类三江侗族自治县广大市民。1.购买三江侗族自治县范围内的商品住房;2.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购房契税发票时间均在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1231日期间同时符合上述2项条件的,政府给予50%契税补贴。

  

以上四类人员购房者实行先缴后补原则,购房人凭购房备案合同、契税发票,向本县财政部门申请购房契税补贴。(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

  

(二)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证环节一次性代缴个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将原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证时先一次性代缴个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改为由居民家庭或个人于购房合同签订后申请合同备案时缴纳。(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落实购房业主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政策。教育部门落实购房业主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购房业主家庭子女入学。同时为方便入学,购房者可凭网签备案购房合同申请其子女入学。(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房地产开项目小城镇建设配套费可以缓交。企业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前应缴纳的小城镇建设配套费,因资金困难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予以适当延期,但应在项目规划核实前缴清。(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五)实行容缺审批。对达到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但欠缺次要材料的房地产项目,适用实行容缺审批。由房地产行业企业说明原因,作出书面承诺,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容缺后补清单并跟踪落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州三江生态环境局)

  

(六)进一步提速“交房即交证”工作效率。强化房开项目“交房即交证”工作,彻底解决购房群众办证时间长、办证难的问题。(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述政策实施有效期为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1231。政策解释权归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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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政策

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28 10:00

来源: 县住建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6

  


  

三江侗族自治县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我县目前房地产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等重要精神,进一步激发我县房地产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促投资、增供给、抑房价、稳市场”的原则进一步通过金融性政策性扶持,将稳定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具体举措

  

(一)实行购房契税补贴。财政部门统筹资金,对在我县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1231日期间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购房契税发票时间为准购房的居民家庭或个人给予购房契税补贴,具体补贴措施如下:

  

第一类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卫健系统、公安系统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身份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1.购买三江侗族自治县范围内的商品住房2.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购房契税发票时间均在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1231日期间同时符合上述2项条件的,政府给予全额契税补贴。  

  

第二类留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才(员)。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购房当月前在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以及在三江侗族自治县投资企业并属规上企业的正式聘用人员(购房当月前在所属企业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人员身份以所属规上企业出具的证明为准)1.购买三江侗族自治县范围内的商品住房2.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购房契税发票时间均在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1231日期间同时符合上述2项条件的,政府给予全额契税补贴。

  

第三类户籍所在地在三江侗族自治县的外来人员。1.在三江侗族自治县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2.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购房契税发票时间均在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1231日期间同时符合上述2项条件的,政府给予全额契税补贴。  

  

第四类三江侗族自治县广大市民。1.购买三江侗族自治县范围内的商品住房;2.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购房契税发票时间均在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1231日期间同时符合上述2项条件的,政府给予50%契税补贴。

  

以上四类人员购房者实行先缴后补原则,购房人凭购房备案合同、契税发票,向本县财政部门申请购房契税补贴。(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国家税务总局三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

  

(二)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证环节一次性代缴个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将原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证时先一次性代缴个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改为由居民家庭或个人于购房合同签订后申请合同备案时缴纳。(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落实购房业主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政策。教育部门落实购房业主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购房业主家庭子女入学。同时为方便入学,购房者可凭网签备案购房合同申请其子女入学。(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房地产开项目小城镇建设配套费可以缓交。企业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前应缴纳的小城镇建设配套费,因资金困难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予以适当延期,但应在项目规划核实前缴清。(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五)实行容缺审批。对达到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但欠缺次要材料的房地产项目,适用实行容缺审批。由房地产行业企业说明原因,作出书面承诺,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容缺后补清单并跟踪落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州三江生态环境局)

  

(六)进一步提速“交房即交证”工作效率。强化房开项目“交房即交证”工作,彻底解决购房群众办证时间长、办证难的问题。(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述政策实施有效期为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1231。政策解释权归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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