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2-04-26 10:00    |
  • 字体大小:[
  • ]


2018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江侗族自治县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8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18.3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6119.63公顷(241794.45亩)。其中,富禄苗族乡、同乐苗族乡、独峒镇等3个乡镇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35.6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623.60公顷(24354.00亩),占全县耕地的10.0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283.36公顷(34250.40亩),占14.1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181.39公顷(32720.85亩),占13.5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14.81公顷(10722.15亩),占4.4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316.47公顷(139747.05亩),占57.80%

(二)园地25364.86公顷(380472.90亩)。其中,同乐苗族乡、独峒镇、八江镇等3个乡镇的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38.71%

(三)林地172384.87公顷(2585773.05亩)。其中,斗江镇、丹洲镇、高基瑶族乡、古宜镇4个乡镇的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41.25%

(四)草地1447.70公顷(21715.50亩)。我县仅涉及其他草地,独峒镇、八江镇、富禄苗族乡等3个乡镇的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47.31%

(五)湿地608.30公顷(9124.5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仅涉及内陆滩涂。梅林乡、富禄苗族乡、洋溪乡等3个乡镇的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71.4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037.56公顷(60563.40亩)。

(七)交通运输用地3766.47公顷(56497.05亩)。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86.84公顷(88302.60亩)。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流向果园、林地的问题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仍需加大力度。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同时,基于三调成果,加快编制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我县乡村振兴。

  三江侗族自治县       三江侗族自治县         三江侗族自治县

  第三次土地调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统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425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其他统计信息

三江侗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 2022-04-26 10:00

来源: 三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8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江侗族自治县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8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18.3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6119.63公顷(241794.45亩)。其中,富禄苗族乡、同乐苗族乡、独峒镇等3个乡镇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35.6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623.60公顷(24354.00亩),占全县耕地的10.0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283.36公顷(34250.40亩),占14.1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181.39公顷(32720.85亩),占13.5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14.81公顷(10722.15亩),占4.4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316.47公顷(139747.05亩),占57.80%

(二)园地25364.86公顷(380472.90亩)。其中,同乐苗族乡、独峒镇、八江镇等3个乡镇的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38.71%

(三)林地172384.87公顷(2585773.05亩)。其中,斗江镇、丹洲镇、高基瑶族乡、古宜镇4个乡镇的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41.25%

(四)草地1447.70公顷(21715.50亩)。我县仅涉及其他草地,独峒镇、八江镇、富禄苗族乡等3个乡镇的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47.31%

(五)湿地608.30公顷(9124.5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仅涉及内陆滩涂。梅林乡、富禄苗族乡、洋溪乡等3个乡镇的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71.4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037.56公顷(60563.40亩)。

(七)交通运输用地3766.47公顷(56497.05亩)。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86.84公顷(88302.60亩)。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流向果园、林地的问题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仍需加大力度。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同时,基于三调成果,加快编制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我县乡村振兴。

  三江侗族自治县       三江侗族自治县         三江侗族自治县

  第三次土地调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统计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425




版权所有 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地址/AD: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江峰街7号
政府热线:0772-8612234 维护电话:0772-8611297
网站标识码:450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