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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境行政区划,明万历以前无考。明万历元年后,全县设宜良、浔江、万石、丹阳4镇及3甲8里,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诸营峒内,还设有土舍,由民众推举6名土舍长官管理,官府配给每人一把刀,称“六刀酋长”。清朝时期,全县下辖镇、冬、甲、峒等行政区划。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于古宜增设县衙门分署。民国前期全县划为甲、乙、丙、丁4个区,区下设48团。民国24年(1935年)后实行村甲制,设浔江、平江、溶江、丹阳4区,区下设32乡308村街(后改为287村街)2839甲。三江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全县划分为浔江、丹阳、林江、孟江、溶江、田寨6个区,各区设区人民政府,下设33个乡。1951年4月,调整为以数字为代号的9个区,下设34个乡。1952年12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后,全县划为8个区137个小乡。1953年10月,调整为10个区122个小乡。1955年9月,区人民政府改为区公所,作为县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小乡调整为128个。1956年12月,调整为以地名冠区名的10个区公所115个小乡。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10个区公所改为10个乡,以乡组成人民公社,小乡改为生产大队。同时宣布成立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公社联合社。县联合社实际只是个虚名,并没有正式的机构和人员,2个月后即取消。1959年4月,调整为20个人民公社。1960年2月,增设城关公社(1961年3月撤销),勇伟公社迁至高安,改称高安公社。1961年6月,增设光辉、和平、晒江、匡里、高明5个公社,高安公社并入富禄公社,古宜镇、富禄镇升格为区级镇,全县共24个公社2个镇。公社下设302个大队、2354个生产队。1962年8月,恢复区乡建制,24个公社2个镇调整为11个区公所1个镇(即古宜镇,富禄镇并入富禄区)118个小乡,再以小乡设公社,即118个公社。同时撤销大队建制,设2692个生产队。1963年8月,古宜镇并入古宜区。1966年8月,又将11个区公所改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全县设11个公社,小公社改为生产大队。1968年4月至7月,11个公社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1980年4月,恢复古宜镇,全县设1个镇11个公社。1984年8月30日,实行政社分设,公社改为乡,全县11个公社1个镇调整为15个乡镇,其中镇1个、民族乡3个。分别为古宜镇、周坪乡(由古宜公社改称)、丹洲乡、斗江乡、高基瑶族乡、程村乡、老堡乡、林溪乡、八江乡、独峒乡、同乐苗族乡(由同乐公社改称)、良口乡、洋溪乡(由勇伟公社改称)、富禄苗族乡(由富禄公社改称)、梅林乡。同时,将生产大队和街道大队改为村(居)民委员会,全县设村(居)民委员会193个(其中居民委员会7个),下设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1987年7月,将193个村(居)民委会改为166个村(街)公所(其中街公所4个),属乡镇派出机构。将村(居)民委员会改设在自然屯,全县设村(居)民委员会567个(其中居民委员会15个)。1987年9月,划出丹洲乡的和平、板六、六溪、青江4个村和斗江乡的大寨、板廖、三湘等寨增设和平乡。1995年9月,丹洲乡撤乡改镇。1997年8月,斗江乡撤乡改镇。2002年8月,广西整体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后,三江开始在城镇街道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古宜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改为古宜镇社区居民委员会、丹州镇板江村民委员会改为丹州镇板江社区居民委员会、斗江镇斗江村民委员会改为斗江镇斗江社区居民委员会。2005年7月,周坪乡并入古宜镇。2015年3月,八江乡、林溪乡撤乡改镇。2017年1月,独峒乡撤乡改镇。至2022年,全县下辖15个乡镇,其中镇6个、乡6个、民族乡3个,下辖170个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