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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三江侗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将于12月1日-3日举行,为营造热烈、隆重的县庆气氛,充分展现70年来三江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蓬勃态势和全县各族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县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集中时间段在全县高密度地开展自治县70周年县庆社会舆论环境氛围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集中宣传时间
2022年11月22日-12月4日。
二、宣传地点和方式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在本单位大门和机关大院、县城主要街道、重要活动场所、主要公路沿线和重点村屯,采取升挂国旗、悬挂灯笼、设置固定宣传标语、LED电子显示屏投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氛围宣传。
三、各单位工作任务
(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相关场所的宣传氛围工作。
(二)各乡镇负责督促辖区内门前有LED电子显示屏的行政村、机关单位、学校、有关企事业单位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投放自治县70周年县庆宣传标语。
(三)县政府办、县财政局负责督促沿街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移动通信和广电网络部门在本单位门前LED电子显示屏投放自治县70周年县庆宣传标语。
(四)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监管职责负责督促有LED电子显示屏的商场(店)、药店在其本单位LED电子显示屏投放自治县70周年县庆宣传标语。
(五)县公安局负责督促有LED电子显示屏的酒店和宾馆在其本单位LED电子显示屏投放自治县70周年县庆宣传标语。
(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车站、公交车运营公司、出租车运营公司在其本单位LED电子显示屏投放自治县70周年县庆宣传标语,并督促做好公交车、出租车上电子显示屏投放自治县70周年县庆宣传标语事宜。
(七)县文体广旅局负责督促重点景区利用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做好相关宣传氛围工作。
(八)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在其本单位门前LED电子显示屏投放自治县70周年县庆宣传标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主动按通知要求将宣传氛围营造工作落实到位,迅速掀起县庆宣传高潮,营造热烈、隆重的县庆气氛。
(二)严格把关,精准无误。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严把宣传标语内容、审核校对与印刷关,避免出现标语错误的问题。涉及升挂或悬挂国旗的单位,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升挂或悬挂国旗。
(三)加强督促,及时反馈。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70周年县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将在11月25日前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各单位营造县庆氛围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书面报告70周年县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将本次工作落实情况列入2022年县本级绩效考评。
未尽事宜,请与三江侗族自治县七十周年县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2-6631051。
附件:庆祝三江侗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宣传标语内容
三江侗族自治县七十周年县庆筹备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
庆祝三江侗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宣传标语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凝心聚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新三江!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圆伟大复兴梦想。
(三)各族人民要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四)热烈庆祝三江侗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
(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自治县成立70周年献礼!
(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
(八)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九)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富民”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优异成绩献礼自治县成立70周年。
(十)坚持“生态立县、旅游富民”发展战略,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十一)以自治县成立70年为契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奋力谱写乡村振兴三江新篇章。
(十二)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三)各民族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十四)同舟共济七十载,中华民族一家亲!
(十五)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十六)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