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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任何办理占道施工、堆放物料的个人和企业。
二、申请材料
(1)《门店招牌备案表》(2份)(仅办理招牌装修为必要);
(2)《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申请表(2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装修前后效果对比图(彩图2份)(仅办理招牌装修为必要);
(7)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
(8)占用地点地理位置示意图(2份)。
三、办理步骤
(1)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三江县政务服务中心19号窗口。
(2)三江县行政审批局接到申请后进行申请材料审查,符合受理标准的当场进行受理,并于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三江县行政审批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进行临时性占道施工许可证制作,制作完成后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