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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优秀政务服务工作者”、“优质服务窗口”、“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优秀政务服务工作者”、“优质服务窗口”、“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三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优秀政务服务工作者”、“优质服务窗口”、“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我县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开展2022年三江县“优秀政务服务工作者”、“优质服务窗口”、“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加强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以塑造“规范高效、和谐便民、阳光政务、全面提升”的服务型政府窗口为目标,以客观公正、民主公开、量化评分、注重实效为原则,促进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我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水平。
二、评选对象
评比活动面向我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活动主体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
三、评选名额和评选标准
(一)优秀政务服务工作者。每半年评比一次,评选名额为10人。具体评比标准和要求,详见《三江县“优秀政务服务工作者”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附件1)。
(二)优质服务窗口。每半年评比一次,评选名额为8个窗口 。具体评比标准和要求,详见《三江县“优质服务窗口”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附件2)。
(三)政务服务标杆大厅。每年评比一次,评选名额为5个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具体评比标准和要求,详见《三江县“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附件3)。被评为“政务服务标杆大厅”的单位,可作年度绩效加分参考依据。
四、考评方法及程序
(一)单位民主推荐。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自评,优中选优,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向县政管办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推荐表。申报“优秀政务服务工作者”、“优质服务窗口”于2022年6月20日前提交上半年申请材料,12月20日前提交下半年申请材料;申报“政务服务标杆大厅”于12月2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二)县政管办核实评定。县政管办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结合平时考勤记录、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专项督查暗访、查看电子监控录像、投诉处理等工作情况,对受推荐对象进行评定,拟定优秀评选对象。
(三)公示。对选出的“优秀政务服务工作者”、“优质服务窗口”、“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确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政务服务工作者”、“优质服务窗口”、“政务服务标杆大厅”名单,并通过相关文件通报评选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优秀政务服务工作者”、“优质服务窗口”、“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评选活动是检验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成效、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认真对待。
(二)严格评选。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要严格对照评比标准,同时要结合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企业服务年”活动等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严格履行评选程序。
(三)加强宣传。对被评为“优秀政务服务工作者”、“优质服务窗口”、“政务服务标杆大厅”的个人或集体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发挥标杆模范作用。
未尽事宜,请联系综合股,电话:8627972,邮箱:zgb8627925@126.com。
附件:1.三江县“优秀政务服务工作者”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
2.三江县“优质服务窗口”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
3.三江县“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
4.三江县“优秀政务服务工作者”申报推荐表
5.三江县“优质服务窗口”申报推荐表
6.三江县“政务服务标杆大厅”申报推荐表
附件1
三江县“优秀政务服务工作者”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
评选项目 | 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一、工作纪律 | 1.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的,每次扣5分(以考勤记录、请假记录为准,迟到早退超过1.5小时的按旷工处理)。 2.工作时间内做化妆、串岗聊天、用手机或电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看视频、玩游戏、吃东西、睡觉、听音乐、看非业务书籍资料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在工作区域内接待无关人员的,每次扣5分。 3.主动要求服务对象给予好评、书面表扬、锦旗的,经查实每次扣10分。 4.工作时间暂时离岗未摆放暂停服务提示牌的,每次扣1分,出现长时间空岗的,每次扣5分。 5.在窗口工作准备时间内未做好准备工作,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每次扣5分。 | 25 | ||
二、形象态度 | 1.衣冠不整洁、形象邋遢、配饰怪诞、浓妆艳抹、未按规定佩戴工作牌的,每次扣2分。 2.坐姿、站姿、行姿不端正,在大厅内喧哗、嬉闹的,每次扣2分。 3.在服务对象面前做出剪指甲、穿拖鞋、整理头发、照镜子等不文明行为的,每次扣3分。 4.在接待服务对象咨询、接受申办材料以及接听电话时未使用文明礼问我仪用语的,每次扣1分。 5.对服务对象不尊重、不礼貌的,或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次扣5分。 | 25 | ||
三、业务技能 | 1.对政策法规了解不够透彻、理解不当,不能及时准确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每次扣5分。 2.未落实一次性告知、首办全负责、信息公开、延时服务等制度的,每次扣10分。 3.不予受理但未向服务对象说明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理由,未向服务对象送达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通知书的,每次扣10分。 4.对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不认真审核,造成受理后无法办理的,每件扣10分。 | 25 | ||
四、环境卫生和物品管理 | 1.出现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或乱倒茶渣等不良行为的,每次扣2分。 2.窗口办公区域环境卫生脏乱、乱摆乱放、有杂物的,或未摆放好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宣传材料、台签,每次扣2分。 3.无人办理业务时,废弃叫号单等物品未及时清理,签字笔、印泥等未及时归位的,每次扣1分。 4.因使用不当导致电脑、打印机、评价器、桌椅等办公用品损坏的,每件扣10分。 | 25 | ||
五、一票否决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本次评比资格) | 1.因工作失误被通报。 2.出现空岗或旷工。 3.出现超时办件。 4.被群众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5.向中介机构介绍业务或者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的。 6.在受理事项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 7.在大厅内抽烟或丢烟蒂的,或饮酒上班的。 | |||
六、加分项 | 1.服务对象来信表扬、送锦旗等或经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认定的好人好事,每件加5分。 2.工作人员获新闻媒体公开表扬、受上级表扬或得到县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的,每次加5分。 3.其他经评比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适合加分的事项。 |
附件2
三江县“优质服务窗口”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
评选项目 | 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一、政治思想好 | 1.坚决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县政管办、本政务服务大厅组织的各项活动。 2.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团结同志,赢得领导、同事以及群众的普遍认可。 | 20 | ||
二、业务技能精 | 1.刻苦钻研本职业务,熟练掌握窗口工作基本技能,有扎实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业务熟练、准确、快捷,服务效率高,自主学习新知识,工作无差错和漏洞。 2.工作中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审批服务操作规范,办理业务优质高效。 3.窗口工作业绩显著,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 4.未按要求及时准确将办理事项数据资料录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或录入数据错误而不及时报告和更正的,每次扣10分。 5.相关档案文件管理混乱导致群众未能即来即查档案的,每次扣5分。 | 20 | ||
三、组织纪律严 | 1.严格执行县政管办、本政务服务大厅印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事,遵守岗位纪律、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无违法违规现象。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有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县政管办、本政务服务大厅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有关会议和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4.公示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无人接听的,或因解答服务对象问题未能及时接听电话,未在5分钟内回拨服务对象电话的,每次扣5分。 5.下班后未按规定关闭计算机等设备,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每次扣5分。 | 20 | ||
四、服务质量优 | 1.使用文明用语,热情周到,礼貌待人,没有违纪现象或投诉情况。 2.主动服务意识强,能为服务对象提供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落实“亲切服务”理念,遵循“亲切服务”规范,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3.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在督查工作时发现问题的,每次扣10分。 | 20 | ||
五、服务形象佳 | 1.规范着装,举止大方,规范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 2.清正廉洁,公正办事,无吃拿卡要等行为,无有效投诉,服务对象评议满意度高。 | 20 | ||
六、一票否决(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本次评比资格) | 1.因工作失误被通报。 2.出现空岗或旷工。 3.出现超时办件。 4.被群众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5.向中介机构介绍业务或者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的。 6.在受理事项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 | |||
七、加分项 | 1.工作人员获新闻媒体公开表扬、受上级表扬或得到县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的,每次加5分。 2.其他经评比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适合加分的事项。 |
附件3
三江县“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
评选项目 | 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一、依法行政 | 1.事项办理过程中,在审批、收费、处罚等环节是否严格依法办事,是否存在乱审批、乱收费、乱处罚现象,经查实存在不依法办事或其他乱象的,每次扣10分。 2.行政审批行为是否规范文明,程序是否完善,是否根据法律法规依法审批,经查实存在不按规定审批的,每次扣5分。 3.是否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每次扣5分。 | 20 | ||
二、服务质量 | 1.政务服务大厅是否经常性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干部职工对自身业务是否熟悉,未经常组织开展培训或经查实发现工作人员不熟悉业务的扣5分。 2.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事过程中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做到一次性告知,是否按照承诺时限限时办结,未落实一次性告知制或限时办结制的每次扣5分。 3.政务服务大厅积极开展各种创新服务,如积极推行双语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开展“三时三送”服务等,未开展创新服务的扣5分。 4.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在各项评比、考核中成绩突出。 5.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是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是否推行微笑服务,是否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未落实的每次扣5分。 6.使用一体化平台实际办件量排名第一满分,每降一个名次扣2分。 7.一体化平台实施清单和窗口办事指南抽查准确率排名,排名第一满分,每错一个要素扣1分。 | 30 | ||
三、服务环境 | 1.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场地设置是否规范,布局是否合理,便民服务设施是否齐全,未落实的每次扣5分。 2.工作人员仪容仪表是否端庄,是否正规佩戴工作牌并在台前放置工作桌牌,未落实的每次扣5分。 3.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环境是否整洁,物品摆放是否有序,门窗玻璃是否明净,是否存在脏、乱、差现象,未落实的每次扣5分。 | 20 | ||
四、规章制度 | 1.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每缺少1项工作制度的,扣2分。 2.政务服务大厅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纪律是否严明;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未落实的每次扣5分。 3.政务服务大厅监督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及时,并整改认真,未落实的每次扣5分。 | 10 | ||
五、群众评价 | 1.政务服务大厅投诉反馈和处理机制是否健全,是否能自觉抵制、纠正和克服各种行业不正之风,是否存在冷、横、硬现象,未落实的每次扣5分。 2.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整体形象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9%以上,未落实的每次扣5分。 3.近两年来,政务服务大厅是否有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未落实的每次扣10分。 | 20 | ||
六、一票否决(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本次评比资格) | 1.近两年来,政务服务大厅干部职工是否存在被区级、市级、县级暗访组通报批评的情况。 2.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在督查指导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 | |||
七、加分项 | 1.起草的文字材料、调研报告、信息等被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采用后,在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或得到县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的,每次加10分。 2.其他经评比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适合加分的事项。 |
附件4
三江县“优秀政务服务工作者”申报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
工作单位及服务岗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填报说明:1.主要事迹字数在800字以内。
2.另附1-3张电子版工作照片。
3.可另附纸张,说明加分情况。
4.此表格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附件5
三江县“优质服务窗口”申报推荐表
窗口名称 | |||||
窗口负责人姓名 | 窗口人数 | ||||
窗口负责人职务 | 联系电话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1.主要事迹字数在800字以内。
2.另附1-3张电子版工作照片。
3.可另附纸张,说明加分情况。
4.此表格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附件6
三江县“政务服务标杆大厅”申报推荐表
大厅名称 | ||||
大厅负责人姓名 | 大厅人数 | |||
大厅负责人职务 | 联系电话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填报说明:1.主要事迹字数在800字以内。
2.另附1-3张电子版工作照片。
3.可另附纸张,说明加分情况。
4.此表格一式两份,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