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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取消“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股室: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文件精神,“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已取消。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我局已取消办理该许可事项。
特此通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25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取消“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股室: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文件精神,“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已取消。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我局已取消办理该许可事项。
特此通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25日
发布日期: 2021-06-25 11:40
来源: 三江县行政审批局 作者: 行政审批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取消“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股室: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文件精神,“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已取消。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我局已取消办理该许可事项。
特此通知。
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