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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油茶的重要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国家下达自治区“十四五”油茶生产任务,推动全区油茶高质量发展,
2023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出台《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桂林发〔2023〕3号),对全区2023-2025年三年油茶产业发展进行决策部署,下达各市县油茶新造及低改三年任务。为进一步拓展我县油茶造林空间,确保完成上级下达我县2024—2025 年油茶造林任务,迅速扩大我县良种油茶种植面积,促进我县油茶产量提质增量,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由县林业局牵头编制完成本实施方案并发函到全县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征求意见完善后形成报批稿。
二、编制依据
(一)《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桂林发〔2023〕3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油茶+N”复合经营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桂林生发〔2022〕22 号)
(三)《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打造柳州油茶精深加工基地引领广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2022〕28 号)》
(四)《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特色产业发展 推进三江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总体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三办〔2022〕49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油茶产业发展有关政策问题的答复意见》
(六)《关于下达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顼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柳林园通 [2022] 48号)
三、编制情况
根据目前我县现有油茶宜林地现状,以零星分散居多,而且适宜套种油茶的茶叶园也多, 因此我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油茶+N”复合经营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桂林生发〔2022〕22 号)、《关于下达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顼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柳林园通 [2022] 4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解读文件相关要求后于今年3月下旬开始进行编制,4月初编制完成《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发函征求了全县有关单位、县人民政府共35个单位的意见,共收集意见8条,采纳意见6条。根据各有关单位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后形成《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解读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奖补对象和时间期限,项目申报及实施程序,项目实施条件、要求及设计原则,苗木调拨要求,补助标准、验收合格标准及兑现方式,奖补资金来源,工作措施共八个部分。下面重点解读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原则。
1、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下,实施油茶造林,在耕地上营造油茶林不能享受补助。
2、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拓展油茶造林用地空间、推广“油茶+N”复合经营模式,推行园艺化管护,增强林分生态功能,提高油茶经营效益,调动全社会种植油茶的积极性。
3、推行“百分之百良种、百分之百大苗、百分之百花果苗”造林,重点推广岑软系列、适度发展湘林系列及长林系列油茶良种。
(二)项目实施条件、要求。
本《方案》实际上是《加快特色产业发展 推进三江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总体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三办〔2022〕49号)里的子方案-《推动油茶种植促进三江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补充方案,《推动油茶种植促进三江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奖补要求连片和相对连片20亩以上的油茶纯林造林,每亩补助3500元(分4年兑现完),而本《方案》奖补要求是1亩以上的油茶纯林、茶叶园里套种油茶及油茶新造林套种其他树种,每亩补助650-3500元(分1-4年兑现完)。
(三)支持政策。
各类造林模式奖补标准、验收合格标准及兑现方式一览表 | ||||
造林模式 | 奖补标准 | 验收合格标准 | 兑现方式 | |
1、现有茶叶园套种油茶(油茶55-74株/亩) | (1)零星种植1亩以上、20亩以下的,每亩奖补650元。 | 验收当年(种植第1年)油 茶成活率要求达到90%以上,按作业设计要求管护到位,苗木长势良好即为合 格。 | 造林完成,经乡镇林业站验收报县林业局核查合格后一次性兑现。 | |
(2)种植连片或相对连片2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按照油茶“双千”计划项目标准进行奖补,每亩奖补3500元。 | 按照油茶“双千”计划项目验收办法执行 | 造林或抚育完成,经乡镇林业站验收报县林业局核查合格后分4年兑现完成。 | ||
2、油茶新造林套种(油茶55-74株/亩) | (1)零星种植1亩以上、20亩以下的,每亩奖补650元。 | 验收当年(种植第1年)油茶成活率要求达到90%以上,按作业设计要求管护到位,苗木长势良好即为合格。 | 造林完成,经乡镇林业站验收报县林业局核查合格后一次性兑现。 | |
(2)种植连片或相对连片2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按照油茶“双千”计划项目标准进行奖补,每亩奖补3500元(第1年补助2000元/亩,第2-4年验收合格后每年补助500元/亩)。 | 按照油茶“双千”计划项目验收办法执行。 | 造林或抚育完成,经乡镇林业站验收报县林业局核查合格后分4年兑现完成。 | ||
3、油茶零星种植(含品改、74株/亩) | 零星种植1亩以上、20亩以下的,每亩奖补650元。 | 验收当年(种植第1年)油茶成活率要求达到90%以上,按作业设计要求管护到位,苗木长势良好即为合格。 | 造林完成,经乡镇林业站验收报县林业局核查合格后一次性兑现。 |
(四)奖补资金来源。
1、符合油茶“双千”计划项目验收办法的,奖补标准及资金来源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打造柳州油茶精深加工基地引领广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2022〕28 号)、
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特色产业发展 推进三江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总体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三办〔2022〕49号)执行。
2、零星种植1亩以上、20亩以下的,每亩奖补650元。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广西石漠化治理项目资金等进行补助,不足部分报请柳州市本级财政纳入预算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