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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出台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共柳州市委督查室关于立项督办市委领导同志对部分风电场项目非法占用土地林地问题整改工作批示的通知》(柳督字〔2023〕180号)及相关文件、法律法规等,编制本方案。
二、方案出台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抓实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三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新三江,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整改工作坚持重点问题整改与普遍问题治理相结合,以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通报的风电场项目问题为重点,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着力攻坚克难,倒排工期,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三江县协合八江风电场项目、三江红岩山风电场项目和龙源广西三江独峒风电场项目,存在问题如下:
(一)“影响饮用水安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二)“保护措施不到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三)“违规建设,部分项目非法占用土地林地问题突出”问题。
不涉及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境保护督察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和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生态环境问题不适用本方案。
四、主要内容
《整改方案》由四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等。
(二)第二部分 整改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着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三)第三部分 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细化问题清单,对标对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第四部分 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部门协作,压实部门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柳州市三江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