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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3年3月18日,新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印发,5月26日,自治区政府修订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办根据国家、自治区《工作规则》,结合县政府工作实际和近年来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对2021年8月印发的《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三政发〔2021〕10号)进行重新修订,起草了《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多方意见后修改完善,并提交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目的与意义
《政府工作规则》是政府施政的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对《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修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制定本规则有利于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强化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提高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优化办事流程,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推动政府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5.《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6.《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三政发〔2021〕10号)。
四、主要内容
《政府工作规则》共分为9个章节、50个条款。
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了《政府工作规则》的制定依据、县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准则。
第二章,第二章,组成人员及职责,共4条。提出了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以及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等内容;明确了县政府主要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
第三章,工作原则,共6条。明确了县人民政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清正廉洁的工作原则。
第四章,监督制度,共4条。明确了县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要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机关监督、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内容,以及县政府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等内容。
第五章,会议制度,共9条。明确了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参加人员,以及会议组织管理、会风会纪、决策事项落实等相关要求。
第六章,公文处理,共9条。落实公文处理相关规定,明确了县政府公文处理程序、运转时限、签发权限等方面的要求。
第七章,工作落实,共3条。明确了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请销假、请示报告、保密等制度。
第八章,若干事项审批规则,共4条。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明确了财政性资金、自然资源、规划、项目建设等审批规则。
第九章,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共8条。明确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从严治政、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规定,并就改进调查研究等提出具体要求。
咨询单位:三江县政府办第一秘书股
咨询电话:0772-861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