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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福建省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视察柳州时的重要讲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林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调动林农和社会资本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林业提质增效、林农增收致富,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为全面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大胆探索,制定了《三江侗族自治县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聚焦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重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二、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
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依法依规、违法必究,总体稳定、循序渐进以及坚持不变不换和依申请办理的原则,确保新增林权登记业务规范办理。
三、坚持实事求是、连续稳定
为保障该项工作推进稳妥有序,已经依法发放的林权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待权利人申请办理林地变更、转移登记时,再依法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数据资料,保持连续稳定,依法依规确权登记。
四、突出重点,依法依规妥善处理重叠或重复发证等历史遗留问题
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清理规范。同一宗地范围内,向不同权利主体颁发了多个林权证;既颁发了林权证,又颁发了耕地的承包经营权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等“一地多证”问题,按照“申请一宗、处理一宗、办理一宗”的原则,由宗地所在辖区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对涉及各权利人进行协商处理,在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形成处理意见,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政府处理意见对涉及证书进行更正登记。跨行政辖区的宗地,根据行政管辖界线,对宗地进行分块,由涉及县人民政府分别出具处理意见。通过办理一宗,规范一宗的方式逐步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五、持续规范、稳妥推进林权登记办理
全面履行职责,加强林权登记与林权改革、林权流转、森林资源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衔接,围绕数据整合、地籍调查、登记审核、数据共享、业务衔接等完善制度措施,着力解决林权登记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坚持不变不换和依申请办理,确保新增林权登记业务规范办理。
咨询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分中心
咨询电话:0772-663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