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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江县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工作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现将《三江县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关于《方案》的起草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3月1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柳州市于2007年出台了《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柳政办[2007] 55号),并对柳州市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的规范管理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随着我县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工程项目不断增多,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不符合密闭化要求、带泥和遗撒污染道路、偷运偷排现象严重,给居民生活、市容市貌、生态环境、投资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推行规范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势在必行。为理顺管理体制,稳步推进建筑垃圾(渣土)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二、 关于《方案》的起草过程
本《方案》先后历经三个阶段: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我局重点 对国家、省和其他省、市关于建筑垃圾规范化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并赴柳州市及周边县等地进行了考察 调研。在总结梳理其他县相关经验做法后,形成了《方案》(初稿)。 二是召开座谈会。调研工作结束后,我局召开了建筑垃圾规范化运 输管理工作座谈会,对目前建筑垃圾规范化运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 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找出了需要迫切解决的主要问题,并对《方 案》(初稿)进一步进行了完善;三是广泛征求意见。我局在充分吸收各相关部门、社会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此《方案》。
三、关于《方案》中主要内容
本《方案》为共6条。
第一条主要明确了《方案》出台的目的规范建筑垃圾运势行 业的定义等内容。
第二条主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完善机构、保障运行、规 范准入、公平竟争。通过规范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准入条件和退 出机制,实行公平竟争,促进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市场有序发展。
第三条组织机构主要是为加强对推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市 场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三江县推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管理工 作领导小组为了更好的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管理相关要求。
第四条推进城市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实施范围为县城建成 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按照从建成区向规划区推进 的办法逐步实施。
第五条建筑垃圾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相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 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7条、22至26条及《柳州市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20条至22条主要明确对建筑垃圾运 输全过程监管,运输建筑垃圾的要求,禁止个人运输建筑垃圾, 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求,实行联单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六条对《方案》的适用范围和施行时间进行了明确。
四、关于《办法》起草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三江县 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建筑垃圾乱象严重,随意倾倒装修垃圾, 施工工地管理不达标,运输车辆冲洗不净、带泥上路、沿途遗撒 泄漏造成污染等问题成为普遍现象,对城市面貌和生态环境造成 极大的负面影响,已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城市管理的难点 问题。我局作为主管部门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积极开展各项执 法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工作仍然存在缺乏规范标准、 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管理效果得不到有效巩固等问题,因此迫切 需要加强、改进和规范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等有关工作,制定专门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