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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2020年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根据要求,现就《三江县2020年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代拟稿)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我局根据《柳州市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实施方案》(柳组通字〔2019〕84号)、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十条措施》、《柳州市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十条措施》、中共中央办公厅2018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柳州市乡镇干部周转住房项目建设的通知》(柳建物改字〔2020〕3号 )要求,结合我县各乡镇干部周转住房的现状和需求,草拟了《三江县2020年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2020年,我县新建乡镇干部周转住房120套。其中:林溪镇18套、八江镇30套、独峒镇18套、老堡乡12套、富禄苗族乡24套、梅林乡18套。实施维修改造现有乡镇干部周转住房103套。其中:丹洲镇16套、林溪镇16套、八江镇9套、老堡乡16套、独峒镇16套、和平乡15套、同乐乡15套。
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