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0-05-14 18:28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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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方向,以加快充电基础等配套建设为主线,以市场主导与坚持政府引导相结合,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引导市场消费,不断探索创新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商业和产业发展模式,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生态圈,促进各类新能源汽车消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全面推广”的思路,坚持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核心,通过政府统筹协调、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等措施,以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等配套建设为主线,以市场主导与坚持政府引导相结合,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不断探索创新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商业和产业发展模式,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生态圈,促进各类新能源汽车应用和推广。

二、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施划新能源汽车专用泊位、打造精品新能源汽车展示应用示范点、结合新能源汽车试驾体验活动等,保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在三江县营造出良好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助力三江形成新能源绿色出行新风尚,同时开展新能源汽车生态理念及文化宣传。到2020年12月底,全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50%,累计达到为300辆;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单位4个;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累计达530个;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插座和充电桩各200个;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运行需要,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安全运行保障。

三、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2.《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

3.《关于印发加快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装备〔2019〕51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桂发改能源〔2019〕507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发改电力〔2019〕1034号)

6.《三江侗族自治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三发改〔2020〕28号)

四、核心和重要内容解读

(一)在道路两旁停车位、人行道树与树之间、公共停车场等区域施划不少于原有车位20%的新能源车泊位(总数不少于150个),制定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停车位标识,用于新能源汽车免费停放,并禁止燃油汽车违规战胜停放。

(二)在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停车场,要100%配建充电设施,提供占比为不低于10%停车位用于安装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安装以国标慢充为主,直流快充为辅。

(三)县区公共停车场(火车站、汽车站、大型商超、旅游景区、文体场馆及配有20个停车位以上的宾馆等场所),要100%配建充电设施,提供占比为不低于10%停车位用于安装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安装以国标直流快充桩为主,交流慢充桩为辅。

(四)打造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点。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进行挑选,选定4个配套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及充电设施示范点作为典型,总结经验,复制推广。

(五)在全县各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新能源汽车试驾体验活动,各单位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收集各单位试驾体验活动需求及对接人,并与新能源车企业进行对接,开展试驾体验活动。通过试驾体验活动,宣传新能源汽车环保出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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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三江侗族自治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5-14 18:28

来源: 政府办

三江侗族自治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方向,以加快充电基础等配套建设为主线,以市场主导与坚持政府引导相结合,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引导市场消费,不断探索创新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商业和产业发展模式,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生态圈,促进各类新能源汽车消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全面推广”的思路,坚持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核心,通过政府统筹协调、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等措施,以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等配套建设为主线,以市场主导与坚持政府引导相结合,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不断探索创新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商业和产业发展模式,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生态圈,促进各类新能源汽车应用和推广。

二、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施划新能源汽车专用泊位、打造精品新能源汽车展示应用示范点、结合新能源汽车试驾体验活动等,保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在三江县营造出良好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助力三江形成新能源绿色出行新风尚,同时开展新能源汽车生态理念及文化宣传。到2020年12月底,全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50%,累计达到为300辆;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单位4个;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累计达530个;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插座和充电桩各200个;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运行需要,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安全运行保障。

三、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2.《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

3.《关于印发加快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装备〔2019〕51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桂发改能源〔2019〕507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发改电力〔2019〕1034号)

6.《三江侗族自治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三发改〔2020〕28号)

四、核心和重要内容解读

(一)在道路两旁停车位、人行道树与树之间、公共停车场等区域施划不少于原有车位20%的新能源车泊位(总数不少于150个),制定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停车位标识,用于新能源汽车免费停放,并禁止燃油汽车违规战胜停放。

(二)在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停车场,要100%配建充电设施,提供占比为不低于10%停车位用于安装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安装以国标慢充为主,直流快充为辅。

(三)县区公共停车场(火车站、汽车站、大型商超、旅游景区、文体场馆及配有20个停车位以上的宾馆等场所),要100%配建充电设施,提供占比为不低于10%停车位用于安装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安装以国标直流快充桩为主,交流慢充桩为辅。

(四)打造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点。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进行挑选,选定4个配套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及充电设施示范点作为典型,总结经验,复制推广。

(五)在全县各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新能源汽车试驾体验活动,各单位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收集各单位试驾体验活动需求及对接人,并与新能源车企业进行对接,开展试驾体验活动。通过试驾体验活动,宣传新能源汽车环保出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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