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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政策解读会
近日,三江侗族自治县召开2021年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会。县卫健局基卫股负责人全面解读了我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政策,提高各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对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的知晓度。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的业务人员以及各乡镇卫生院分管院长、部分村医代表等38人参加会议。
实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管理模式是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合为一体,实现行政、业务、人员、药械、绩效考核的“五统一”。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与乡镇卫生院建立聘用关系,身份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的“乡聘村用”模式。对该县实行“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统一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解决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实行“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必须严格履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柳州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的义务,按时在岗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履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等,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