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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行停车收费的背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三江县机动车辆不断增加,截至2019年底我县车辆保有量已经达到53501辆,今年增速更快。同时我县是旅游县城,仅今年前三季度接待游客就达447.88万人次,其中不乏自驾车旅行的,外来车辆的进城量越来越大。然而,受历史建设原因,规划内的专业停车场几乎没有,且我县大多数道路都比较窄、道路两旁可划线停车的路段不多。县城区域内道路两侧泊位数量不足1000个,小型收费停车场三处、小区负一楼对外收费停车场13处,可供停车的泊位严重不足。部分道路停车泊位被一些饭店、酒店、铺面长期占用;“僵尸车”、商品经营商贩占用停车泊位长时间停放车辆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率底、周转率不高,导致停车难、停车乱的现状、也影响道路资源的公平使用。城市道路作为公共资源,广大市民有公平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实行停车收费,符合“谁占用,谁缴费”的原则,所以城市道路被停车人占用收费合理合法。
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行停车收费的依据
三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48号《关于规范县城路边收费停车的建议》议案、三江县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1号《关于解决县城停车难的建议》提案将我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行收费管理正式提上议事议程。为落实人大代表、政协代表提出停车难、规范道路停车的问题,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柳政办[2009] 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价综[2018]25号)、《三江侗族自治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管理方案》(三政办发[2020]79号)、《三江县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拟订价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实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杜绝车辆长时间霸占车位资源,方便临时停车需求。通过停车收费政策,一方面促进城市公共交通资源和公共道路资源的高效利用;另一方面引导车辆向非道路和非中心区域分流,实现车辆快停快走,缓解中心区域交通压力;同时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吸引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所,增加停车泊位的有效供给,逐步缓解停车难、行车难矛盾。
三、各方意见及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为保证定价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县发展和改革局先后多次组织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会上各有关部门初步通过了该收费价格方案。为提高定价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县发展和改革委局召开了三江县道路临时停车收费定价方案征求意见会,县人大代表、县政协代表、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同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主要集中在四方面:一是认可文件的合理性、必要性,二是优化收费时间段、免费停车时长、收费标准等具体设置,三是要求发展公共交通配合泊位调整,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四是加大对新能源车优惠力度,合理规划新能源汽车的专用停车泊位,五是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充分吸纳上述意见和建议后,最终形成《收费标准》。
四、《收费标准》的解读
为促进道路停车资源公平使用,收费标准以“规范管理、优化配置、用者付费、绿色出行、累进加价、提高周转、维持畅通和科学合理”为原则,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低碳出行,缓解交通拥堵。
1、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服务范围怎么设定的?
第一批纳入收费管理的道路有福桥西路、兴宜南街、兴宜北街、富安大道、雅谷路、悦江路、三元路、文晖路、新华路、博物馆北路、月亮街、三源小区。此后根据县城道路建设的实际情况,按县人民政府《三江侗族自治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管理方案》的规定作出具体调整。
2、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是什么?
对已公布区域的城区道路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全天收费,停车15分钟内(含)免费;超过15分钟至1小时(含),每辆每次按3元收费;超过1小时后,每半个小时按1元收费(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车辆单次停放每日(24小时)最高限价20元,每日8:00至次日8:00为单日计算时间。
3、为什么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只是前15分钟免费停车?
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多次征求意见召开价格听证会后,经综合各方意见,收费标准按照停车时长设定了不同的收费梯次,随着梯次升高,收费标准逐步提升。鉴于我县实际停车泊位远远难于跟上汽车的增长速度,免费停车时间确定为15分钟更有利于促进快停快走,提高道路泊位使用率和周转率,让更多的车主有车位可以享受停车泊位临时停放。
4、为什么采取全天收费的管理方式?
主要原因是我县基础建设落后,目前的道路建设及专用停车场的建设远远不能满足现有的汽车停放需求,很多小区车主为了方便取车,宁愿把车子停放在路边,也不愿停入底下车库,造成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被长时间占用,影响了公平使用原则。
同时我们也考虑到县城居民的使用刚需问题,要求经营公司在发展和改革局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尽可能的提供优惠方案,降低本地居民停车成本。具体内容请关注营运公司的公众微信号或APP。
5、除了道路两侧外是否还有其他免费停车场所?
在城市主要交通道路之外,有以下几个地方可以提供免费停放机动车辆:古宜镇政府对面空地、中长街老交通局附近空地、长西街12号对面空地、江峰路图书馆对面、江峰街看守所门边空地、多耶广场龙涛酒店对面等公共地块约350个泊车位。有需求的车主请自行前往、有序的停放。
6、新能源汽车为什么不能免费使用普通停车泊位?
三江县是柳州设定的新能源车推广县,我县以划定专用泊位、加强充电桩建设,打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发展生态为主要抓手,促进新能源车推广。目前已在城区范围内划定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532个,新能源汽车除了在普通停车泊车位可以正常付费停放外,还能使用专用的停车泊位免费停放。通过这些措施减轻新能源汽车车主的用车成本,鼓励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减轻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的污染。
7、如何缴纳停车费?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采用智能管理,全程采用科技的手段进行计时和移动终端缴费,极大的方便了车主进行自助缴费,同时也可以向现场管理人员缴付现金。收费管理办法提到只有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前次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费的车辆,方可再次使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否则计入信用不良档案,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欠费车主使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鼓励车主自觉缴费。
8、停车收费管理的经营主体是谁?
按县人民政府《三江侗族自治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管理方案》的规定,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进具有管理经营经验和资质的专业公司对我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经营管理。根据三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会议精神,依法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城区停车收费经营主体为东莞市帕马智能停车收费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在三江设立分公司开展具体的经营活动。
东莞市帕马智能停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2008年4月,是广东粤丰投资集团旗下东莞市帕马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是专门从事城市静态交通信息化服务管理、研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自主研发出“城市车位信息系统平台”可以解决车位不足、车位信息不通畅、车位使用率低等问题,使城市交通管理朝着智能、规范、环保的方向发展,从整体上提升城市公共形象和文明程度。
三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10日